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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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7-04 18:26:39
- 主持人在吗
http://tieba.baidu.com/f?kz=603592691
希望你尽快能关注下这个事件,一个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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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7-04 12:51:36
- 泗水一中乱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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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7-03 15:29:57
- 悄悄话,只给空间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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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7-01 06:32:47
- 姐姐你好,你弄得博客真是不错!!!
祝姐姐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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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30 20:37:31
- 姐姐你好,我是济宁泗水实验中学的一名高二艺术生,我们学校乱收费现象特别严重我向向你们反应一下,本来我们上高三要在学校外学专业的,可学校还硬要手握们的学费,实在不合理,学校里还强调不交学费的话就别向在进学校了,我们停了三天课了,进宿舍老师不让进,班里的课也停了,进画室老师就把我们往外轰,我们学校乱收费的现象已经不是一年了,每一届艺术生到交学费的时候都会引起轰动,昨天的时候学校领导竟然打着我们的同学,从他身上翻出前来,强迫着让他去交,对我们来撒或是在太不公平了,在学费里的一些费用很多我么都用不着,课还是应邀我们交,学校里处处说是为了学生着想,可现在竟然骗学生的钱,希望你们电视台能来我们学校一次,不然的话以后的学生还会在吃亏的,请你来帮帮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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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30 15:46:17
- 您好,我是山东省平度市民张国荣,于2002年在平度美森置业,购买一双层门市房,座落于平度徐州路11-6号。
2007年4月美森置业,在没经本人许可的情况下,将我房屋南墙一楼和二楼之间的三支大梁(和房身是一体的)和2米宽、10米长的楼板全部砸掉,并在我的房身上建成了一个2米宽、10米长的楼梯和雨罩,又建了一个大型广告箱,楼梯是通向美森置业停车场和国商百货商场,从而导致我的房屋出现裂纹、漏雨、墙皮脱落,情景惨不忍睹,真乃土匪行为,交涉多次均无果。
我于2007年6月11日投诉至青岛市长电话12345,平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生辉,亲临现场经查属违法建筑,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并于2007年8月上报青岛市长电话,同时我也接到青岛市长电话限期拆除的通知。
就在此时,建筑方到建设局规划处补办了楼梯审批手续。平度市建设局在明知有纠纷的情况下,未经实地考察而先建后批,实属行政不作为,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和精神伤害。
而平度市城管执法局所谓的拆除,只切除20公分,也就是建筑的十分之一,而后置之不理。
在万般无奈之下,我请律师将平度市建设局平度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生辉和美森置业公司于2008年3月上诉于平度市人民法院,至今近一年来只开过一次庭,法庭需要出示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我亲自找到城管局生辉副局长说“违法拆除通知有,但需要法院调取”,而后,我的律师孙希杰和平度法院刘月纯庭长又亲自找到生辉,而生辉竟说没有此通知书,真是官商勾结、腐败至极,我又打电话给市长电话,市长电话“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需法院调取”,而法院置之不理,今天即09年6月4号我接到平度法院判决书,驳回我的上诉!!!由此可见平度市官官相互、官商勾结。
在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的今天,建设局和执法局置民生于不顾,丧失党的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三个代表”背道而驰,难道说这样的官员不清除、不追查?那平度人民永远在水深火热中挣扎。更为可恨可气的是:在两年内我求助于平度电视台、青岛电视台,并且我于2007年12月3日亲自到齐鲁电视台,又致信中央电视台以及半岛都市报、青岛早报、中国消费日报等,竟无一家媒体与我联系,据说平度市委宣传部设有“消访队”,现在看来,平度官、商、媒三家勾结,平度的老百姓能有出头之日吗?敬请关注!
张国荣
手机:13656420086 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1 2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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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7 20:54:09
- 我是第一次给姐姐留言。我想成为姐姐好朋友可吗。永远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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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7 20:53:39
- 我是第一次给姐姐留言。我想成为姐姐好朋友可吗。永远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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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7 11:32:54
- 凭空受诬告陷害 身陷囹圄
司法机关多不公 实为害民
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省政委、省高检、省高法及公安部和各新闻媒体领导:
我们是山东省曹县倪集乡岳庄行政村村民岳喜金的家人(共计二十人),作为善良正义的老农,我们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向你痛陈岳喜金所遭受的司法迫害和诬告陷害,恳求领导为民作主,还岳喜金一个清白之身。
一、因地生隙 邻居怀恨
20多年前,我们的亲人岳喜金(56岁)在自家的宅地上建造了西屋三间,二十多年过去了,没有任何人对我们的宅地提出过任何异议。2005年夏,该院院墙被大雨冲垮,在重新起墙之际,邻居岳彩成的嫂子无理阻拦。为息此事我们只好任由院墙毁弃(后来,我们知道是岳彩成家想将我们的宅地据为已有),后岳彩成的嫂子又将树紧贴我家的房子种上,我们两家为此发生争执。就这样,小小的邻里纠纷却使岳彩成一家对我们怀恨在心,并肆意报复。
岳彩成的亲人有做检察长的,有做警察的,仅在司法机关的就有四、五人,在村里他们的势力更大。基于其强大的家族势力,我们一家能忍的就忍了,不敢轻易说反对意见。但就是这样,我们却难逃遭其算计的恶运,他们的毒手再次伸向了我们。
二、恃强凌弱 肆意诬告陷害
司法不公 制造天大冤案
2009年3月3日临近黄昏,岳喜金的老伴宋志兰(59岁)干完农活回家之际,她突然发现邻居岳彩成、董素晶夫妇在我们的西屋后墙基处挖大坑。在宋志兰斥问其原因时,岳彩成(30多岁)、董素晶(30多岁)二人张口就骂,骂不过瘾,董素晶就扑到宋志兰身边,对宋志兰的面部进行撕抓(致使宋志兰面部血条累累,血流满面),岳彩成操起铁锨把就准备砸宋志兰的头部,被邻居岳喜为、岳喜连妻子拉住,宋志兰因此保住了一条命。
在村委拒不调解的情况下,同年3月5日晨六点半左右,我们的家人岳素英、岳喜金和岳喜金的母亲一同去岳彩成家评理,想让岳彩成夫妇出点医疗费。到岳彩成家大门口处,岳素英独自进了岳彩成夫妇的家(其他两人停在了大门外)。岳素英与岳彩成之妻话不投机,吵了几句嘴(当时岳彩成上班去了),因怕发生打斗,岳素英就主动从董素晶的屋内退到了大门外。董素晶因刚起床,衣衫很不整,她就在这种情况下,追骂岳素英到了大门口。在董素晶痛骂岳素英的时候,岳素英很生气,岳素英与董素晶二人继尔发生撕扯,因董素晶未束腰带,加之其用为过猛,其裤子当众掉下,下身的内裤也暴露在围观群众的眼前。董素晶一看内裤露了,就随口大声嚷道:“岳喜金你不要脸,你掀我的被子,你把我从床上抱下来,你把我的裤子撕下来,你侮辱我”。我们的家人岳喜金,气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我们的家人岳喜金回到了自己家。这样无耻的董素晶主演的这一闹剧暂告一段落。
天有不测风云,岳彩成、董素晶再生害人之心,在其与自己在司法机关握有实权的亲属密谋之后,在其内行人操纵和主使下,事态性质却无端变异——邻里纠纷化成了一宗刑事案件。
同年3月10日,清白无辜的岳喜金被倪集派出所刑事传唤,3月11日岳喜金被转刑拘,3月25日岳喜金被转批捕,现处于公诉阶段。这个案件是彻头彻尾的滥用职权结果,是人为操纵司法权,强奸公平和正义的大冤案!,大腐败案!!,令人无比悲愤的大惨案。曹县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甚至律师都无视事实正义和法律公正,其共同草菅人命、残害良善之举令人发指。岳喜金绝对无辜,苍天可鉴!!!岳彩成、董素晶夫妇绝对无耻,上苍可鉴!!!曹县的公安检察机关绝对恶毒,一切神明可鉴!!!如此冤假错案,公道何在,正义何存;如此腐败之司法机关又有何公正可言!!!千古奇冤,千古奇冤,千古奇冤呢!!!!……天下之大,我们坚信终有正义之所,芸芸众生,我们坚信终有正义之人,为此我们将以举家二十人之性命和尊严与邪恶斗争到底,还正义与善良之本来面目。
三、哭天已无泪 失声盼青天
奇冤一桩已使我们心寒不已,为了岳喜金的清白之身和法律的威仪,我们特跪求如下:
1、由上级机关组建专案组,重新调查岳喜金案;
2、对曹县涉案的腐败的公安机关人员、检察机关人员予以立案查处;
3、组织相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公正人士督办该案的侦办;
4、依法追究岳彩成、董素晶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反映人:岳中华 宋孝丽
2009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15020201859
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要特征,认定该罪该划清的界限:
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界限: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为人是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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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7 11:32:10
- 凭空受诬告陷害 身陷囹圄
司法机关多不公 实为害民
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省政委、省高检、省高法及公安部和各新闻媒体领导:
我们是山东省曹县倪集乡岳庄行政村村民岳喜金的家人(共计二十人),作为善良正义的老农,我们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向你痛陈岳喜金所遭受的司法迫害和诬告陷害,恳求领导为民作主,还岳喜金一个清白之身。
一、因地生隙 邻居怀恨
20多年前,我们的亲人岳喜金(56岁)在自家的宅地上建造了西屋三间,二十多年过去了,没有任何人对我们的宅地提出过任何异议。2005年夏,该院院墙被大雨冲垮,在重新起墙之际,邻居岳彩成的嫂子无理阻拦。为息此事我们只好任由院墙毁弃(后来,我们知道是岳彩成家想将我们的宅地据为已有),后岳彩成的嫂子又将树紧贴我家的房子种上,我们两家为此发生争执。就这样,小小的邻里纠纷却使岳彩成一家对我们怀恨在心,并肆意报复。
岳彩成的亲人有做检察长的,有做警察的,仅在司法机关的就有四、五人,在村里他们的势力更大。基于其强大的家族势力,我们一家能忍的就忍了,不敢轻易说反对意见。但就是这样,我们却难逃遭其算计的恶运,他们的毒手再次伸向了我们。
二、恃强凌弱 肆意诬告陷害
司法不公 制造天大冤案
2009年3月3日临近黄昏,岳喜金的老伴宋志兰(59岁)干完农活回家之际,她突然发现邻居岳彩成、董素晶夫妇在我们的西屋后墙基处挖大坑。在宋志兰斥问其原因时,岳彩成(30多岁)、董素晶(30多岁)二人张口就骂,骂不过瘾,董素晶就扑到宋志兰身边,对宋志兰的面部进行撕抓(致使宋志兰面部血条累累,血流满面),岳彩成操起铁锨把就准备砸宋志兰的头部,被邻居岳喜为、岳喜连妻子拉住,宋志兰因此保住了一条命。
在村委拒不调解的情况下,同年3月5日晨六点半左右,我们的家人岳素英、岳喜金和岳喜金的母亲一同去岳彩成家评理,想让岳彩成夫妇出点医疗费。到岳彩成家大门口处,岳素英独自进了岳彩成夫妇的家(其他两人停在了大门外)。岳素英与岳彩成之妻话不投机,吵了几句嘴(当时岳彩成上班去了),因怕发生打斗,岳素英就主动从董素晶的屋内退到了大门外。董素晶因刚起床,衣衫很不整,她就在这种情况下,追骂岳素英到了大门口。在董素晶痛骂岳素英的时候,岳素英很生气,岳素英与董素晶二人继尔发生撕扯,因董素晶未束腰带,加之其用为过猛,其裤子当众掉下,下身的内裤也暴露在围观群众的眼前。董素晶一看内裤露了,就随口大声嚷道:“岳喜金你不要脸,你掀我的被子,你把我从床上抱下来,你把我的裤子撕下来,你侮辱我”。我们的家人岳喜金,气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我们的家人岳喜金回到了自己家。这样无耻的董素晶主演的这一闹剧暂告一段落。
天有不测风云,岳彩成、董素晶再生害人之心,在其与自己在司法机关握有实权的亲属密谋之后,在其内行人操纵和主使下,事态性质却无端变异——邻里纠纷化成了一宗刑事案件。
同年3月10日,清白无辜的岳喜金被倪集派出所刑事传唤,3月11日岳喜金被转刑拘,3月25日岳喜金被转批捕,现处于公诉阶段。这个案件是彻头彻尾的滥用职权结果,是人为操纵司法权,强奸公平和正义的大冤案!,大腐败案!!,令人无比悲愤的大惨案。曹县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甚至律师都无视事实正义和法律公正,其共同草菅人命、残害良善之举令人发指。岳喜金绝对无辜,苍天可鉴!!!岳彩成、董素晶夫妇绝对无耻,上苍可鉴!!!曹县的公安检察机关绝对恶毒,一切神明可鉴!!!如此冤假错案,公道何在,正义何存;如此腐败之司法机关又有何公正可言!!!千古奇冤,千古奇冤,千古奇冤呢!!!!……天下之大,我们坚信终有正义之所,芸芸众生,我们坚信终有正义之人,为此我们将以举家二十人之性命和尊严与邪恶斗争到底,还正义与善良之本来面目。
三、哭天已无泪 失声盼青天
奇冤一桩已使我们心寒不已,为了岳喜金的清白之身和法律的威仪,我们特跪求如下:
1、由上级机关组建专案组,重新调查岳喜金案;
2、对曹县涉案的腐败的公安机关人员、检察机关人员予以立案查处;
3、组织相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公正人士督办该案的侦办;
4、依法追究岳彩成、董素晶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反映人:岳中华 宋孝丽
2009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15020201859
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要特征,认定该罪该划清的界限:
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界限: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为人是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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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6 13:52:14
- 王姐,很高兴登入你的博客。我很喜欢看你的主持,你的风格很好。而且你的性格特别开朗。我挺爱看你主持的节目!祝你的节目主持的越来越好,越来越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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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5 13:34:24
- 你好,王小姐。你去长途汽车站坐车吗?济洛路和汽车厂东路交叉的地方,有一排平房,这排平房的存在,你们不觉得给全运会抹黑吗?一直听说要拆,为什么总拆不了呢?听说市里的拆除款都拨下来了,为什么还要让一根鱼刺卡在济南的交通要道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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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2 21:19:03
- 您好,我是山东省平度市民张国荣,于2002年在平度美森置业,购买一双层门市房,座落于平度徐州路11-6号。
2007年4月美森置业,在没经本人许可的情况下,将我房屋南墙一楼和二楼之间的三支大梁(和房身是一体的)和2米宽、10米长的楼板全部砸掉,并在我的房身上建成了一个2米宽、10米长的楼梯和雨罩,又建了一个大型广告箱,楼梯是通向美森置业停车场和国商百货商场,从而导致我的房屋出现裂纹、漏雨、墙皮脱落,情景惨不忍睹,真乃土匪行为,交涉多次均无果。
我于2007年6月11日投诉至青岛市长电话12345,平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生辉,亲临现场经查属违法建筑,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并于2007年8月上报青岛市长电话,同时我也接到青岛市长电话限期拆除的通知。
就在此时,建筑方到建设局规划处补办了楼梯审批手续。平度市建设局在明知有纠纷的情况下,未经实地考察而先建后批,实属行政不作为,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和精神伤害。
而平度市城管执法局所谓的拆除,只切除20公分,也就是建筑的十分之一,而后置之不理。
在万般无奈之下,我请律师将平度市建设局平度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生辉和美森置业公司于2008年3月上诉于平度市人民法院,至今近一年来只开过一次庭,法庭需要出示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我亲自找到城管局生辉副局长说“违法拆除通知有,但需要法院调取”,而后,我的律师孙希杰和平度法院刘月纯庭长又亲自找到生辉,而生辉竟说没有此通知书,真是官商勾结、腐败至极,我又打电话给市长电话,市长电话“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需法院调取”,而法院置之不理,今天即09年6月4号我接到平度法院判决书,驳回我的上诉!!!由此可见平度市官官相互、官商勾结。
在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的今天,建设局和执法局置民生于不顾,丧失党的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三个代表”背道而驰,难道说这样的官员不清除、不追查?那平度人民永远在水深火热中挣扎。更为可恨可气的是:在两年内我求助于平度电视台、青岛电视台,并且我于2007年12月3日亲自到齐鲁电视台,又致信中央电视台以及半岛都市报、青岛早报、中国消费日报等,竟无一家媒体与我联系,据说平度市委宣传部设有“消访队”,现在看来,平度官、商、媒三家勾结,平度的老百姓能有出头之日吗?敬请关注!
张国荣
手机:136564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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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2 17:18:26
- 悄悄话,只给空间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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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2 16:44:13
- 我是蓬莱京鲁船业新盛达的员工,从年底到现在我们都没拿到工资,我曾经给你们发过帖子你们到现在也没来人。我们这些人都快饿死在这了啊。给市政府打电话,市政府却不管我们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了啊 希望你们明天能来人帮助我们。电话1345556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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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小记者
留言于2009-06-22 11:05:50
- o(∩_∩)o...,姐姐那天是你给我回复的短信啊!~
没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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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2 00:53:26
- 悄悄话,只给空间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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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0 21:12:51
- 爽姐您真的很可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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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0 19:15:05
- 悄悄话,只给空间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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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9-06-20 09:42:37
- 关于岳喜金涉嫌侮辱妇女一案的真相
3月12日,曹县公安局倪集派出所传唤岳喜金到该所调查,做了调查笔录。3月13日曹县公安局倪集派出所以涉嫌“猥亵、侮辱”妇女正式拘留了岳喜金。3月25日正式逮捕,一直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岳喜金还羁押在曹县看守所。
真相是2009年3月3日下午董素晶、岳彩成夫妇因在岳喜金家西屋掏挖地基导致与岳喜金的妻子宋志兰发生口角(岳喜金末在家),董素晶、岳彩成夫妇把宋志兰打得头破血流,3月4号经村委会调解无果,3月5号早晨6时许岳喜金的大女儿岳素英、岳喜金的母亲岳肖氏和岳喜金去董素晶家评理、岳肖氏和岳喜金在董素晶家门外等着,岳素英一人进入董素晶家中。不大一会,董素晶和岳素英就说岔了,岳素英就从董素晶家出来了,这时董素晶穿着秋衣提着裤子追了出来,在董素晶家门口,岳素英和董素晶发生了肢体冲突,不知怎么回事,董素晶的裤子就掉下来了,只穿着内裤,这时因有围观村民,董素晶突然说:“岳喜金你不要脸,你掀我的被子,你把我从床上抱下来,你把我的裤子撕下来,你侮辱我。”岳喜金当时就气得说不出话来,但随即就被其它村民劝回家。
岳喜金的被捕行为实为千古奇冤,而曹县公安局的错误行为严重侵犯了岳喜金及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给其近亲属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失和伤害。
请求人民政府有关机关,依法对本案予以关注,不然我们将逐级上访直至北京。
最后,请求各大媒体给予帮助。帮助电话:15020201859
岳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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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时间: 2006-06-23
- 更新时间: 2008-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