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战沐浴,不止有点“野”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7-09 09:40:48

  以"休闲娱乐"丰富闻名的东莞,近日一酒店在门口挂上"野战沐浴"的促销横幅。宾馆里如何“野战沐浴”?几个服务人员轮番向记者解释,仍叫人云里雾里,只知道:并非去野外,只是穿着有点“野”。(见7月9日《广州日报》)

  沐浴之时,穿着比较“野”?这不免叫人吃惊。世上之事,林林总总,千奇百怪,我们见得多了,有网上出卖自己身体,明标价码的无赖,有遇到地震就忘了爹娘拼命逃跑的教师,有宣称“我不盖房,老百姓就没房住”的地产大亨,有鼓吹“教育不高收费,穷人就读不起书”的专家,可是,谁见过穿着衣服洗澡的?既然洗澡之时,大家赤身露体,那么穿着如何“野”法?

  据称,该酒店之前还搞了个“十二金钗”的活动,如今又搞启人想入非非的“野战”沐浴,色情宣传到这个份上,真让人开了眼界。

  这样的公开宣传,热辣辣地招摇于大街通衢,一个外地人,来到东莞,怕要怀疑自己回到了那个鼓吹色情至上的明朝社会的春宫世界了。在那个时代,西门庆风光地醉生梦死,潘金莲、李瓶儿大胆地偷情,秦楼楚馆,遍地开花。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春宫世界么?

  不错,由于种种原因,如今的地下色情业相当猖獗,但是,它毕竟只好比人的牙疼,会来事儿,能折磨人寝食不安,但不是腹心之疾,要人性命。然而,经过该酒店的露骨宣传,似乎色情业成了社会的支柱产业,嫖娼卖淫最正当不过。这在一定程度上误导青少年,让他们误以为这些是社会的常态,冲击他们的基本的道德观,这无疑是对我们这个社会的扭曲。

  一个广告,任务是推销,但是,不能忘了责任,那就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符合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决不能如某广告招租位的宣传:“想上就上。”假如色情成了成功广告策划的不二法门,那么,只证明了广告策划者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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