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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8-06-08 19:14:57
- 李大眼忒有点装B了,有网友说提意见说,你和MDX那点所谓的文人骚事(真的是不是文人自己知道了)能不能不在这里公开? ------别人提的这个意见本无 是非之处,谁料想李大眼还专门拿出来说道说道,居然能厚着脸皮说什么这是他私人的BLOG,和别人无关。我且问一句,李大眼同志,没有众多网友的支持你能在 sina上有这么一个BLOG吗?众多网友把你抬举成所谓的名人了,回过头来你还真不识抬举了。
说个题外话,有李大眼在足球报也必然畅销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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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 留言于2008-06-08 02:56:06
- 兄弟,你对今晚比赛的评论写好没有??我等几个小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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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8-06-07 22:57:07
- 多少年了我在足球报上看到你犀利的评论,那时我爱上了中国足球(当然更重要的是咱爱有爱国情节。哈哈)听着黄健翔那富有激情的解说,我喜欢!随着中国足球乱成一锅粥的体制,越来越臭的水平。我失望到绝望,就是这么简单!中国足球又在要全取三分的主场输完后,明天该怎么办呢?前11分钟咱没看,不好说什么。咱就看到了后边的乱,铲。合起来乱铲!中国足球又快解脱了。当然,咱也可以抽出时间看欧洲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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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留言于2008-06-07 22:27:54
- 想说一下,对于今晚中国队的比赛失利,请不要总是找客观的原因,毕竟输了,输了就是输了,不管教练怎么样,结合起来多长时间,磨合的时间短,这都不是理由,教练的压力大,这是双方的,不然足协花钱请他是为了什么?中国队队员总是对于教练的部署执行的不彻底,可以这么说,如果再这样下去,请什么样的教练都没有用。再说说教练吧,教练对于比赛应该有很好的操控能力,比赛落后一球,以及到比赛后半段球员情绪失控,教练员连最起码的指挥都没有,我想问这样不负责任的教练也能继续下去?嘴上总是说我们要怎么样怎么样,可实际情况是我们的足球就是这样的水平,我想这样的队伍根本不配世界杯的资格。我希望足协的官员们能够自我反省,我们的足球水平比起日本韩国真的是有很大差距,我们不缺少优秀的球员,可每次这些优秀的球员到了国家队就发挥不出应有的水平,这说明在指挥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对队员缺少了解。希望大家都能够面对现实,别总是不承认差距,事实就是事实,我们是输了,不光是输了今天这场比赛,而且也输了中国足球的精神,输的惨目忍睹,教练是问题,球员也是问题,中国足球要是这样发展下去,将会是一片狼藉,不会出头的,麻烦你帮我转交给中国足协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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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 留言于2008-06-03 22:17:55
- 悄悄话,只给空间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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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主任 留言于2008-06-01 00:27:10
- 李承鹏同志:阅了你的《救助需要一点点人性》一文,饿深有同感,饿与你都是“非主流”!你并不孤单!中国有句古话:日久见人心。日子长着哩,老百姓的照子是贼亮贼亮地,“非主流”会越来越壮大地,您就等着当掌门吧!饿支持你!
党委主任(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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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瓦 留言于2008-05-30 22:32:01
- 李承鹏老师您好:您写的《北川邓家“刘汉小学”无一死亡奇迹背后的真相》非常好,很受教育。我打算将您的这篇文章转发我的博客上。转发时,我将注明此文的出处和作者。希望得到您的同意!我是一名医生,搜狐博客的老瓦:http://chenlaowa.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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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zp 留言于2008-05-20 11:46:37
- 悄悄话,只给空间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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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8-05-19 15:16:41
- 各位主持人好;我是山东[潍坊]昌乐的,我在县委办公室上班,妻子在昌乐电力局上班,有一个儿子17岁了,现在上高三,我夫妻俩非常喜欢女孩,希望领养一个5岁以下的女孩,我们就产生了收养地震孤儿的想法,同孩子商量后,儿子也赞同,希望能够达成意愿。联系电话;0536--6239906.王洪君 手机;13853626569 。辛萍;1595362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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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友 留言于2008-05-18 20:12:25
- 大眼弟弟你好;请你帮助,我山东昌乐的,我今年41岁,在昌乐县委办公室工作。妻子40,在昌乐电业局工作。有一个儿子今年17岁,今年六月高考,我全家很想领养一个灾区孤儿,使灾区孤儿能有个幸福的生活,希望领养一个女孩。希望书匀能满足我的愿望,谢谢!联系电话;0536--623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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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之民
留言于2008-04-27 21:52:59
- 悄悄话,只给空间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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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张秀亮 留言于2008-04-23 14:21:54
- 我是山东省沂南县大庄镇司马村三组村民张秀亮,我和妻子经人介绍199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男孩,今年九岁。沂南县人民法院大庄法庭在我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办理了离婚手续,请你们给予关注。
婚后我经常到青岛等地打工,村里传闻我妻子王庆芬有了外遇,她对我的感情确实也日渐平淡,她给我打电话的次数越来越少。在孩子三岁的时候,妻子就向我提出了离婚,在我看来离婚对不住孩子,也对不住父母,坚决不同意妻子的离婚要求,不管妻子如何的吵闹,这几年来我一直的迁就,感化她,期盼妻子能够回心转意,并幻想着她上了年纪也许就会好。因为这件事情,我虽然身在青岛打工,但是心里挂惦家里,怕聚少离多影响夫妻感情,我经常向家里打个电话,农忙就赶回家帮忙,平常三两个月回家一次,最长的一次才6个月。每次回家我把工资都交给妻子。
今年4月,我妻子和那个男人把我家小麦翻耕了,我妻子说:她已经和我离婚,与张伯发结婚了,提出要回她和儿子的责任田。我和父母都感觉很奇怪:我的父母没见法院的人送传票,也没有人告诉我们这件事情,与离婚有关的所有程序都没经过我们,也没有收到离婚判决书。我接到父母打来电话,马上从青岛回来。4月24日,我和弟弟到大庄法庭去询问,法庭胡一平和李华说已经判决离婚了。我们提出看看判决书,他们不给看,说:“是公告离婚,没有义务给你们看”。我说父母都在家,为什么不通知呢?他们说:“公告离婚不需要通知你们家人”。我先后又多次到大庄法庭要判决书,始终不给。我咨询律师,律师说我要判决书是合法的。我理直气壮继续要,直到 7月31日才要来判决书。我们离婚是2005年12月30日判决的,审判员李华。判决书写到:“本院认为:被告离家出走已有两年多,至今下落不明,对家庭未尽到应该承担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要求离婚,本院应予准许。”我咨询律师,律师说不管如何,法院必须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给予当事人表述自己意见的机会,尤其在离婚诉讼上,法院竟然能在一方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宣判离婚,这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有损于法律的尊严。
各位领导,大庄法庭违规办案,我父母和乡亲们都非常气愤,一致要求将此事反映给你们,请予调查处理。给我们一个公道,还法律尊严和公正。
求助;联系电话;13573543312

